关于本学期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

编辑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3-06-05浏览次数:18

各部门、院系(部)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结合学校校历安排,现将本学期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清明节44(星期四)至46(星期六)放假调休,共3天。其中,44(星期四、农历清明)为法定节假日,46(星期六)照常公休。47(星期日)起上班、上课,该日的教学课程按照星期五进行。

二、劳动节429(星期一)至51(星期三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27(星期六)、428(星期日)上班、上课。其中,427的教学课程按照星期一进行,428的教学课程按照星期二进行。

三、端午节610(星期一)至612(星期三)放假调休,共3天。其中,612(星期三,端午节)为法定节假日。68(星期六)、69(星期日)上班、上课。其中,68的教学安排按照星期一进行,69的教学课程按照星期二进行。

节日期间,请各部门做好工作安排。学校加强值班,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后勤保障部要做好留校师生的后勤服务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

校长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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